中央民族大學2023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央民族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有關條款,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要求,結合學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央民族大學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第三條 校址:海淀校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郵編100081;豐臺校區,北京市豐臺區魏各莊路27號,郵編100074。
第四條 學校教育部代碼:10052
第五條 中央民族大學是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國家重點大學,下設有音樂學院、舞蹈學院、美術學院三個藝術學院,主要培養本科、研究生等高級藝術人才。藝術類各專業本科學制四年,文理兼招,合格畢業生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中央民族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負責藝術類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校考合格名單確定原則
第七條 藝術類專業年度招生計劃、校考合格名單確定及分省計劃制定原則:
2023年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計劃招收本科生530人。其中:
(一)不做分省招生計劃401人: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學專業(含民族班)計41人;舞蹈學專業、舞蹈表演專業(含民族藝術英才班)計130人;美術學類(繪畫(油畫)、中國畫、美術學)、設計學類(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含影像設計))、美術學(師范)計230人。
上述各專業(不含美術學(師范))根據校考成績全國排名,以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校考合格名單。
兼報舞蹈表演和其他專業(舞蹈學或舞蹈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的考生,若舞蹈表演的校考成績進入招生計劃1:1范圍以內,則以舞蹈表演專業的報考信息為準進入合格名單,其余兼報專業不再進入合格名單。
(二)做分省招生計劃129人:音樂表演專業按照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聲樂)、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器樂)制定分省招生計劃。
音樂表演(聲樂)分性別、音樂表演(器樂)分器種、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聲樂)、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器樂)根據校考成績全國排名,按照招生計劃1:1的比例確定校考合格名單及分省計劃。
兼報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和其他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且校考成績均進入招生計劃1:1范圍的考生,以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的報考信息為準進入合格名單,其余兼報專業不再進入合格名單。
第四章 考試
第八條 凡報考中央民族大學藝術類各專業(不含美術學(師范))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進入校考合格名單者回生源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第九條 考生報考專業應與所在省份省級統考子科類對照表一致,凡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相關專業測試且要求合格的,考生需測試合格后方可報考我校。
第十條 音樂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只接受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和云南、貴州、青海三省參加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
音樂學(民族班)、舞蹈表演(民族藝術英才班)專業只接受少數民族考生報考。
第十一條 港澳臺僑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且進入校考合格名單的,還需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收港澳臺僑學生考試(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使用“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申請入學者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學校根據其聯招考試成績和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二條 校考各專業除要求被錄取考生思想品德優秀,體檢合格外,基本錄取原則如下:
(一)對校考合格名單中報考我校且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文化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無單科成績限制。
(二)各專業按校考成績排隊錄取,校考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與所在省本科一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關規定為準)比值高者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文化課均按總分750分折合。
(三)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我校2023年符合加分政策的專業為音樂表演專業(含民族藝術英才班)。
第十三條 美術學(師范)專業錄取原則:
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報考我校該專業志愿且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文化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根據相應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排隊錄取,綜合成績=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滿分×10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10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成績相同時順次按照美術類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高者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考生酌情填報。
第六章 入學
第十五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學校學費標準按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審批的標準執行。在校期間享受公費醫療,品學兼優者可享受獎學金待遇。
學費標準:音樂表演(含民族藝術英才班)、舞蹈表演(含民族藝術英才班)、美術學類(繪畫(油畫)、中國畫)、設計學類(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含影像設計))專業10000元/年;音樂學(含民族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美術學專業8000元/年;美術學(師范)免學費。
美術學類(繪畫(油畫)、中國畫、美術學)未分專業前學費暫按照8000元/年標準執行,待專業確定后,按照實際專業學費標準補收差額部分。
第十六條 現役軍人被錄取后保留軍籍,在校期間的待遇由選送單位負責供給,畢業后由選送單位安排工作。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就讀。
第十八條 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各專業按類考試招生和培養,根據第一學年必修課學習成績與志愿相結合原則按照相應的計劃數進入到相應專業學習,畢業時合格者發放相應專業畢業證書。
第七章 違法違規處理
第十九條 凡專業考試作弊者,立即逐出考場,取消當場考試成績,情節嚴重者通報省級招辦并根據教育部41號令、33號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全面復查,在專業考試或高考過程中違紀或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根據教育部41號令、33號令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嚴肅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詳細招生計劃、報考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報考信息以當年藝術類各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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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班
開班時間:滾動開班
課程特點:該課程主要針對有一定專業基礎的學員,學習周期一個月即240個課時,授課主要講授專業提升遇到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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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開班時間:滾動開班
課程特點:該班型開設在校考前,針對往期學習中的系統課程查漏補缺,并對2022年的考試押題,模擬測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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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班
開班時間:滾動開班
課程特點:基礎班+提高班+沖刺班三合一班型,系統學習專業知識,確保基礎扎實和提高專業能力,沖刺名校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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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小課
開班時間:在校期間
課程特點:專業一對一,面對面,采用個性化教學,針對學員個人學習中遇到的難題,系統化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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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特點:專業一對一,老師面對面,采用個性化教學,針對學員個人學習中遇到的難題,系統化講解。

